成都私人调查公司取证行为合法概述
作者:成都找人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683
成都私人调查公司取证行为合法概述
在民事案件尤其是我们接触更多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证难,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能够成为判决根据的是被证据所支持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因此,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为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调查己方不知悉的婚内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举证的意识不断增强成都侦探公司。
然而,实践中,法院过于强调“司法被动性”因素。尤其在诉讼中,对于一方提出的对对方银行账户查询的申请,要求申请方必须提供被申请人的账号,否则就驳回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对于房产信息的查询申请人,除了要求提交申请人婚姻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及对方身份证号码外,还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子的坐落信息。而这些信息如果被一方刻意隐瞒,另一方几乎无从知晓;对于一方有婚外情、与婚外异性同居这些能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由于其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和作为证据被采信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仅仅依靠当事人本人取证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成都侦探公司。
在这样有广泛“市场需求”的背景下,“私人侦探”、“调查公司”应运而生。据日前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海淀法院受审的被告人原正庭后接受采访时所说“象这种调查公司,北京有不下500家,全国遍地都是。”
调查公司追逐商业利益大化的本性使得其取证手段往往偏离法律的轨道,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尤其是隐私权的侵犯。特别是近些年来,公民个人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2009年2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确立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力度,对于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私人侦探群体来讲,具有很强的威慑力成都侦探公司。